2月11日,宝马集团在华合资公司华晨宝马新合资合同正式生效,合资合同有效期延长至年。按照新合资合同,从年2月11日起,宝马集团在华晨宝马所持股份变更为75%,合作伙伴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剩余25%股份。
宝马集团董事长齐普策表示:“今天标志着宝马集团在中国投资的重要一步,我们将继续强化对中国市场的长期承诺,延续业务发展。”宝马集团大中华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高乐表示,“延长到年的新合资合同,以及与之相关的宝马在辽宁继续投资项目的获批,是中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,尤其是汽车行业开放的最新例证。”
年10月11日,华晨汽车和宝马集团联合宣布,将延长华晨宝马的合资协议至年(从年至年),宝马集团将对华晨宝马增加30亿欧元的投资,用于未来几年沈阳生产基地的改扩建项目;与此同时宣布,华晨汽车拟在年前向宝马集团出售华晨宝马25%的股权,交易价格为人民币亿元。
此外,去年8月,华晨集团、辽宁鑫瑞、华晨动力等12家企业实质性合并重整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,关于“中华”品牌汽车生产相关部分资产及华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%股权的财产变价方案经债权人表决通过;按照方案,宝马中国将收购中华品牌汽车生产相关资产以及华晨汽车制造股权,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、房屋建筑物、机器设备等相关资产以及华晨集团持有的华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%股权,合计16.33亿元。
文章来源:新京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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