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有上市公司高层出事。
8月8日,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,香港廉政公署人员于8月3日到访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执行一项搜查令。
同日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吴小安被廉署拘留调查,怀疑其涉及触犯香港法例第章《防止贿赂条例》第9(1)(a)条。
吴小安8月4日在不获起诉情况下保释外出。
华晨中国表示,调查并无对集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,而集团业务及运作维持正常,将于适当时候就廉署的调查寻求法律意见。
公开资料显示,吴小安,生于年,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和纽约FordhamUniversity,从事汽车行业已有27年,在华晨中国主要负责集团整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。
吴小安自年6月18日起任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至今;自5年4月起任华晨东亚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至今;自年5月起至年2月,担任华晨宝马法人及董事长。
值得一提的是,今年2月,吴小安曾因华晨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0万元。
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6年开始,华晨集团自主品牌汽车的业绩和利润下滑严重,7年开始出现亏损。为了完成业绩考核,华晨集团通过转让晨宝(辽宁)汽车制造有限公司、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股权方式来完成7年、8年年度业绩指标。该行为导致华晨集团7年年度报告、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、利润总额、净利润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虚假。7年虚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,,.47元,8年虚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,,,.58元。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后,致使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正转负,其中7年度为-,,.98元,8年度为-1,,,.63元。
证监会表示,董事吴小安在审议股权转让及年度审计报告的董事会决议上签字,在华晨集团审议晨宝(辽宁)、绵阳华瑞人事任免及融资方案的《“三重一大”决策结果背书表》、董事会决议上签字,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。
根据违法事实,合计对吴小安处以20万元罚款。
作者
张小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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